当前位置: 首页 > 规章制度   | 返回首页>>

关于合同签订的几项要求

发布日期:2017/01/03 15:05:55  浏览次数: 字号:[ ]

一、各单位应指定专人做好本单位合同签订相关资料的归档工作(纸质材料和电子版),按要求建立本单位合同签订台账(台账模版请到在校长办公室主页“文档下载” 下载),学校将适时对各单位的合同签订归档及建立台账情况进行检查。

二、《合同审核会签表》中“承办单位意见”栏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法律顾问应在《合同审核会签表》中“法律顾问意见”栏签字并在其中一份合同上签字。此由法律顾问签字的合同原件交校长办公室存档。

四、各单位到校长办公室进行合同盖章时,应提供该合同签订台帐电子版(excel格式),电子版发至563247651@qq.com

五、合同签订应在事前,杜绝事后“补合同”现象。

 

附件:1.(单位)合同协议签订台账(模版)yb.pdsu.edu.cn/yb/list/

2.平顶山学院合同编号体例yb.pdsu.edu.cn/yb/list/

 

 

                               

校长办公室

20161228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Copyright©2012 平顶山学院校长办公室 版权所有
   地址:平顶山市新华区未来路南段  电话:0375-2657619 传 真:0375-2657618  邮编: 467099

今日: 昨日: 本月: 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