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学院公务用车司机补助费发放办法
为充分调动公务用车司机工作积极性,根据学校有关制度,参照其他高校相关做法,特制定本办法。
一、按公里数对司机进行补助,补助标准按0.08元/公里执行。
二、每月生活及电话补助费200元。
三、司机出差生活补助、住宿报销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四、司机出差须严格执行审批程序,出差前到校长办公室填写《派车单》(见附件),实行“一差一单”,出差结束时由乘车人签字确认。司机出差返回后三天内持《派车单》到校长办公室审核,按相关程序申报领取补助费。
五、未尽事宜,另行研究决定。
六、本办法自2016年1月1日起执行,由校长办公室负责解释。原《平顶山学院司机出差补助费发放办法(试行)》(院办行〔2015〕1号)自行废止。
附 件
平顶山学院公务用车派车单(存根)
用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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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车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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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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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车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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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时至 年 月 日 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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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牌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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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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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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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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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学院公务用车派车单
编号:
用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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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车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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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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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车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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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时至 年 月 日 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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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牌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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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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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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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车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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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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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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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一差一单”, 即每出差一次,填写此表一次,不得累计。
2、此单为驾驶员申报差旅补助的依据。
3、驾驶员凭派车单出车。
(院办行〔2016〕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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