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推进我校省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进一步促进精神文明建设,根据《平顶山学院创建省级文明单位工作方案》,校文明办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专项督查活动。督查具体内容为:
一、督查时间
7月3日上午8:30开始。
二、督查内容
1.校史馆准备情况;
2.校园环境治理,卫生死角整治情况;
3.各餐厅卫生及文明用餐提示牌设置情况;
4.教室、公寓卫生状况及校园橱窗、报栏布置;
5.图书馆内部卫生保洁。
三、督查形式
主要采取实地察看的形式,对存在的问题当场反馈,并要求整改落实。
四、参加人员
有关校领导和单位负责人,党委办公室、后勤管理处、基建处、图书馆、学生处、后勤总公司主要负责人,双代会代表和老干部代表。
校文明办
2015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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