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认真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严肃我校财经纪律,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财务制度,维护学校正常的经济运行秩序,堵塞财务管理上的漏洞,经研究决定,近期在全校范围内开展清理检查“小金库”专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自查自纠阶段(4月1日至4月13日)。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组织自查,对自查中发现的各类违法违规问题,必须自觉纠正。自查自纠工作结束后,各单位按规定填报《各单位清理检查“小金库”情况明细表》(附件1),并填写《关于“小金库”清理检查工作的承诺书》(附件2),报纪委、监察处411室杨康鑫老师处。
2、重点抽查阶段(4月14日至4月27日)。在自查自纠基础上,学校将统一开展重点抽查。重点抽查对象根据自查自纠情况,结合重点领域、重点部门确定。同时,对举报线索具体、反映比较集中的单位也列入重点抽查范围。
3、处理整改阶段(4月28日—5月20日)。针对清理检查发现的问题,学校按照政策统一、分类处理的原则,给予处理对象处理意见,并规定其制定具体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上交整改报告。
学校将加强举报核查,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认真做好举报电话和来信来访的受理工作。原则上有举报必核查,核查后必通报,做到举报一件,查处一件。
举报电话:0375—2657629;
举报邮箱:jw2657629@163.com。
附件:1、各单位清理检查“小金库”情况明细表;
2、关于“小金库”清理检查工作的承诺书。
平顶山学院纪委、监察处
2015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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