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公告   | 返回首页>>

党委办公室院长办公室关于学校值班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11/11 16:34:13  浏览次数: 字号:[ ]

校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值班工作,及时妥善处理突发事件,确保校园安全稳定,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将学校值班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原学校值班安排,实行校领导带班、机关党政部门轮流值班的制度,由轮值单位具体安排值班人员及值班事宜,并对值班岗位负责,值班安排详见《平顶山学院值班表》。值班时间调整为:工作日期间下午17:30(夏季作息时间为下午1800)至次日上午8: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寒暑假期间24小时全天候值班。值班地点:办公楼三楼值班室(316房间)。

二、值班人员要坚守值班岗位,及时接听电话,作好值班记录,协调处理好有关事宜,保持通讯畅通,按时交接班;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及时向带班领导报告。轮值单位要负责安排好值班事宜,督促值班人员切实履行值班职责,确保不脱岗、漏岗。“两办”将不定期对值班工作进行督促检查,适时对值班情况进行通报。

三、切实做好近期值班工作。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即将于11912日召开,做好会议前后的安全稳定工作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各值班单位、值班人员要从做好十八届三中全会安全稳定工作的高度认识值班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履行值班职责,坚决禁止缺岗、脱岗现象。对因值班不负责,造成重大影响和后果的,学校将追究其责任。

党委办公室   院长办公室

2013116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Copyright©2012 平顶山学院校长办公室 版权所有
   地址:平顶山市新华区未来路南段  电话:0375-2657619 传 真:0375-2657618  邮编: 467099

今日: 昨日: 本月: 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