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校长办公会议的议事效率和决策水平,促进学校决策的制度化、规范化,现就校长办公会议题报送程序通知如下:
一、报送原则:各单位应本着“必要、成熟”的原则,认真把握议题的呈报范围。凡分管副校长职权范围内以及副校长之间可以协调解决的问题,则可请示分管副校长解决或协商解决,事后向校长汇报。涉及大局的综合性事项或学校行政工作的重要问题方可呈报会议研究。
二、文种要求:校长办公会议题应规范公文文种,一般以请示、报告上行文形式报送。
三、时间要求:各单位拟上会研究的议题,经分管副校长签署意见后,应随即报送至校长办公室审核。避免议题在部门积压或集中突击上报,会前一天报送的议题原则上不列入当次校长办公会。
四、内容要求:各单位须提前做好调查研究和充分准备,书面材料应主题明确,重点突出。内容应包括:提交事项,需讨论决定的问题,两套以上解决问题的建议方案。无特殊理由,或准备不充分、书面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提交会议讨论。
五、报送形式:各单位应认真填写《平顶山学院校长办公会议题申报表》,连同附件一同上交校长办公室,经校长审核后决定是否上会研究,由校长办公室通知各单位。
校长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八月二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