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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学院2011-2012学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12/12/05 09:43:07  浏览次数: 字号:[ ]

平顶山学院2011-2012学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11-2012学年度,我校认真落实教育部《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令第29号),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1-2012学年度高校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要求,扎实推进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逐项检查,形成本报告。

本报告主要内容包括概述、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信息公开评议和举报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11年9月1日-2012年8月31日。 

一、概述 

2011-2012学年度我校严格按照教育部要求,建立和完善以“校领导主抓,办公室主管,专职人员负责,各处室积极配合”的高校信息公开工作组织体系,建立了通畅、高效的运行机制。在完善信息公开工作体制与队伍建设、加大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做好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等方面取得了明显进展,学校各项管理工作的透明度显著增强,充分保障了学校广大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得到了广大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的充分认可。

在完善信息公开工作体制与队伍建设方面,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根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和《平顶山学院信息公开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统一指导、协调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各职能部门明确了具体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的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全校上下形成了由校长统一领导、校长办公室牵头联络、各职能部门各负其责、有关部门协调监督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格局,保证了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开展。

在加大信息公开工作力度方面,我校进一步开展了对《平顶山学院信息公开实施细则》、《平顶山学院信息公开指南》等信息公开校内规章制度执行检查力度,进一步明确了学校主页、部门网页、校长信箱、校内公告栏、海报栏等信息公开的途径与方式,并通过设立信息公开工作监督意见箱等措施进一步加强了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监督。

在做好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方面,学校在认真贯彻执行信息公开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的同时,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教育部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规范(试行)》、《教育部国家保密局关于加强高等学校保密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的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既做到防止不断扩大保密范围损害师生与公民的知情权,又重视防止失泄密事件的发生,确保涉密信息不对外公开。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2011-2012学年度我校通过学校网页、部门网页、校内公告栏、海报栏、会议文件等形式主动公开信息409项,已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教务教学类84项、人事职称类20项、财务经费类10项、招投标类161项、招生就业类48项、学生管理类17项、科研外事类41项、其他类28项 。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1、2011-2012年度受理申请0件次。 

2、2011-2012年度按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对不予公开的信息不予公开。收到不予受理申请总数0件次。 

3、2011-2012年度无依申请公开的收费、减免情况。 

四、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2011-2012学年度,我校积极优化信息公开组织流程,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效率,并且通过多个信息公开平台的建设,极大地提高了我校信息公开工作的效率,得到了广大师生和社会公众的一致好评。

五、因信息公开工作遭到举报的情况 

2011-2012学年未因信息公开工作遭到任何单位或个人的举报。 

六、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目前,在信息公开实施过程中还存在着不足和问题,主要包括:有些部门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有待提高,对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教育有待加强,有关信息公开的基础性工作有待完善,在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方面深化信息公开的长效机制建设方面有待进一步探索和完善。结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考虑从以下三个方面进一步改进:

(一)信息公开是一项全新的实践。虽然在以往的工作中已经有所涉及,但是还不够规范,也不够系统,工作的创新性不够。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我校将认真领会上级要求和文件精神,并结合学校实际,不断拓展公开的内容,创新公开的形式,规范公开的程序,健全和完善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机制,将信息公开和促进学校中心工作密切联系起来,逐渐形成学校的优势和特色。

(二)信息公开保障制度体系建设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当前,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延伸和细化程度不够,还需要进一步建立健全信息公开保障制度体系,促进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开展。

(三)因学校从事信息公开工作的专职人员较少,工作任务较为繁重,因此存在对信息公开宣传不够到位、信息更新不够及时等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校将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进一步梳理和公布信息,进一步加强对相关工作人员的学习和培训,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广大师生和社会人士能够方便查询,不断提高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一二年十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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