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0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现将我校2020年清明节放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0年4月4日(周六)至4月6日(周一)放假,共3天,放假期间的通识选修课(含素质拓展课)、双学位课程顺延。
二、当前还处于疫情防控期间,各单位要教育引导教职工,严格遵守有关管理规定,鼓励开展文明、绿色、远程祭扫活动,不要扎堆聚集,避免不必要的人员流动,确保平安祥和度过节日假期。
三、节假日期间,各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工作(学校值班按照校园网值班安排表进行),值班人员务必按时到位,并处理好值班期间有关事宜,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校长办公室
2020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