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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扎实做好教职工秋季开学返校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8/25 16:43:34  浏览次数: 字号:[ ]

校属各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疫情防控工作会议精神和学校疫情防控指挥部工作安排,现就我校在职教职工秋季开学返校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人员范围

我校在职教职工。

二、返校时间

2020年8 月31 日—9月1日(2020年新进教师8月29日返校)。

三、返校条件

(一)教职工须具备以下条件方可返校

(1)入校前14天每日“健康报备”体温正常且无其他身体不适症状;

(2)所持河南省电子健康码为绿码(河南省外人员需提前申请省内电子健康码);

(3)从省外中高风险地区返校人员,入校时还须持近7日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出示包含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健康码“绿码”。

(二)出现下列情况的人员暂缓返校

(1)体温超过 37.3°C 的;

(2)所持河南省电子健康码为黄色或红色的;

(3)正处于居家隔离或集中隔离的;

(4)居住在国(境)外,或国(境)外返回未解除隔离(居家健康管理)的;

(5)经学校疫情防控指挥部评估具有其他暂缓返校情形的。

四、落实责任

(一)返校教职工

1.严格遵守校园出入管理规定。全体返校教职工要认真学习学校疫情防控指挥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出入管理工作的通知》(疫情防控指挥部〔2020〕2号),严格遵守校园出入的相关管理规定。

2.严禁擅自离开本地。返校工作的教职工因特殊原因离开平顶山市的,要严格履行请假手续,并由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向教职工工作专班报批。未经学校疫情防控指挥部批准,严禁离开平顶山市。

3.坚持健康状况“日报告”。教职工返校工作后,要继续按照学校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每天通过“翻转校园”如实进行健康报备,确保学校能够及时准确掌握教职工个人健康信息。若出现发热、咳嗽、乏力、腹泻、流涕、呼吸困难等异常症状体征的,要立即向单位主要负责人、包保责任人及教职工专班报告,根据医疗与后勤保障工作专班的指令自觉接受处置。

4.主动配合接受健康检查。学校在大门入口、教学、办公区域各楼宇入口设有体温检测点。各单位按照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每天也要安排对在岗教职工进行体温测量。全体教职工要自觉配合体温检测。

5.带头落实防控要求。全体教职工要认真学习疫情防控有关知识,熟练掌握出现身体异常状况人员时的紧急处置程序。要在“勤洗手、戴口罩、不聚集、多通风、信科学、拒谣言”方面作表率,教育引导学生积极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在全校营造疫情防控人人有责、人人负责、人人尽责的浓厚氛围。

6.加强课堂教学过程中的疫情监控。一线教师在教学过程中要加强对学生健康状况的观察,发现学生身体出现发热、咳嗽、乏力、腹泻、流涕、呼吸困难等异常状况的,要立即安排有症状的师生和周围密切接触者佩戴好口罩,在原地分散等待处置,并及时向学生所在学院负责人报告。

7.主动做好家属疫情防控工作。全校教职工要教育引导共同生活的亲属,严格遵守校园出入管理,原则上不要离开本地。家属身体状况出现异常的,或者家属赴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从中高风险地区返回的,除执行平顶山市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外,要及时通过教职工所在单位向教职工专班报备。

(二)校属各单位

1.抓好前期教育培训

(1)开学前。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通过线上线下多种途径,把返校条件、返校有关要求通知到每一个教职工。对目前在外地(包括省内其他地市、省外、国外或境外)的教职工,要安排包保责任人做好一对一联系,返平之前要严格审核是否符合规定的返回条件,并向教职工专班提前报备。

(2)开学时。各单位要在8月31日—9月1日集中召开教职工会议,上好教职工“开学第一课”。要认真组织教职工集体学习秋季开学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普及疫情防控有关知识,培训疫情防控期间师生发热身体不适症状处理流程,切实提高全体教职工开展疫情防控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2.抓好开学后日常管理

(1)加强考勤管理。凡应到岗而无故缺勤的教职工,除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外,应当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立即启动缺勤人员健康追踪程序,查明情况,及时向教职工专班(人事处)通报。

(2)做好体温检测。各单位要加强在岗教职工的健康观察,要安排教职工志愿者,每天上午和下午对在岗人员的体温各检测一次,一经发现身体出现异常状况的教职工,要立即按照《平顶山学院传染病疫情防控期间师生发热身体不适症状处理流程规定程序》,实施就地隔离,并向教职工专班(人事处)通报。

(3)建立网格化巡回检查机制。各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负总责,研究建立信息畅通、反应敏捷的网格化巡回检查机制,确保师生身体状况出现异常时,能够第一时间快速处置。

(三)有关部门

1.教职工工作专班。要组织召开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会议,贯彻落实省、市、校三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进一步压实各方工作责任。加强开学前、开学时、开学后校属各单位疫情防控工作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落实、落细、落地。

2.党委组织部。进一步加强中层干部的教育管理,通过严格请销假程序和随机检查走访,及时掌握中层干部在统筹疫情防控工作和推动事业发展工作中的现实表现。

3.人事处。切实加强全体教职工的日常管理,严格教职工请销假制度,通过各二级单位,及时把握教职工的到岗情况和健康状况,并指导各单位对缺岗教职工进行健康追踪。

4.离退休工作处。要采取多种措施,把秋季学期学校关于教职工的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传达到每一个离退休人员。同时,要动态掌握离退休教职工的健康状况和出行信息,出现异常情况,应当第一时间向教职工专班报告。

5.工会。进一步加强教职工疫情防控志愿者队伍的教育管理,依托校属各单位,充分调动志愿者参与疫情防控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6.医疗与后勤保障工作专班参照本方案做好临时用工、餐饮从业、商户、租户、物业人员秋季开学返校疫情防控工作;教育教学工作专班参照本方案做好外聘教师(含外教)的秋季开学返校疫情防控工作;各工程项目建设人员、临时用工及外来业务办理人员由责任单位或对口业务单位参照本方案落实防控工作。

五、相关要求

扎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事关教职工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事关学校事业发展全局。广大教职工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自觉遵守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规定。各单位、有关职能部门要勇于担当、敢于负责,把疫情防控工作各项要求贯彻落实到位。

教职工工作专班联系人:王俊鹏,联系电话:18317680945,邮箱:pdsursc@126.com

医疗与后勤保障工作专班联系人:魏征,联系电话:1590302269,邮箱:547140583@qq.com

教育教学工作专班联系人:温静雅,联系电话:15136936861,邮箱:jingyawen@163.com。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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